根据******有限公司5万吨/年生物质液体燃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二十三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 传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5万吨/年生物质液体燃料项目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有限公司厂区内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厂区内,以生物质为原料生产甲醇,采用生物质气化碳氢比调整的方式制取合成气,合成气直接合成甲醇,精馏后得到甲醇产品,项目建成后设计年产量为:主产品甲醇5.6万吨/年,副产品杂醇油588吨/年、氨水7885吨/年、硫磺106吨/年、二氧化碳气体11.2万吨/年、压缩天然气4680吨/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拟利用厂区现有公辅配套设施、建设生物质液体燃料产品线,包含上料系统、造气系统装置、气体净化、压缩装置、碳氢比调整装置、脱硫脱碳装置、甲醇合成装置、甲醇精馏装置,同时配套建设部分必要的公用工程及其辅助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废水收集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水解酸化+A/O(即缺氧+好氧)+二沉池工艺+混凝沉淀+芬顿流化床+絮凝沉淀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管网进入遂溪县滨河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废气:生物质锅炉废气经“SNCR脱硝+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罐区储罐、装车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冷凝+活性炭吸附装置+水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各臭气较大的构筑物进行加盖密闭收集的废气采用生物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配套用房楼顶高空排放;生物质原料仓库封闭,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无组织排放在仓内沉降;危险废物暂存时需进行密封包装,减少暂存过程中无组织挥发的有机废气;项目料仓、渣仓、灰仓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除尘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噪声:建设单位应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等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废碳氢比调整催化剂、废瓷球、废脱硫剂、废脱硫催化剂、废甲醇合成催化剂、废脱氯剂、实验室废液、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危险化学品废包装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锅炉灰渣、硫回收剩余物、一般废包装、废分子筛、废氧化铝、除尘器收集粉尘、污水站一般污泥和废渗透膜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仓库,进行综合利用或厂家回收;污水站物化污泥先按照危险废物要求管理和储存,并对其进行毒性鉴别,根据毒性浸出结果决定最终处置方式,若为一般固废可进行综合利用或厂家回收,若为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收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地下水和土壤: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等采取相应的防渗、防腐等措施;采取分区防治措施,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其中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污水管道、污水收集池、污水检查井列为重点防渗区,循环水站、净水站、空压站、锅炉房、装卸区、原料仓库、高架火炬、泡沫站等列为一般防渗区。 环境风险:设置有效容积事故应急池,同时厂区污水处理站可以储存事故情况下的生产废水,事故池与厂区雨水管道、废水管道均相连;在厂区雨水排放口处设置总闸,雨水排放口阀门常闭,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在装置区、罐区设置围堰,围堰内有效容量不应小于一个最大罐体的容量,在围堰配备设置雨水系统阀门;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