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及重庆市国家重点野生动物监测设备采购采购合同履约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CQS24A01836-04
二、合同名称:重庆市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及重庆市国家重点野生动物监测设备采购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CQS24A01836-04
四、项目名称:重庆市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及重庆市国家重点野生动物监测设备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重庆市林业科学研究院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高店子106号
联 系 方 式:王老师(******)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东路6号南坪大厦A栋17-1
联 系 方 式:唐长亮(023-******)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提供红外相机1、红外相机2(4G图传)、服装、真空冷冻干燥机商品。
服务要求: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 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所投标设备中红外相机1、红外相机2(4G图传)主机质保3年,其余设备提供2年的质保。2、保修范围 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所投标设备中红外相机1、红外相机2(4G图传)主机质保3年,半年有质量问题包换主机;其余设备提供2年的质保(质保期内,免费更换一切在正常情况下损坏的零配件),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出现质量问题承担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和法律责任。3、服务措施质保期内服务:(1)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甲方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甲方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甲方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乙方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在48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3)乙方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为原厂配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4、质保期后服务(1)质量保证期过后,乙方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承诺提供上门维护服务。(2)质量保证期过后,甲方需要继续由乙方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服务期限:3年
服务地点:重庆市林业科学研究院
七、验收日期: 2024年9月19日
八、验收组成员:林海晏,王建锋,袁嘉欣
九、验收意见:验收合格通过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