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改革局重大固定资产投************有限公司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对湛江港东海岛港区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液化烃码头工程规模调整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更好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了解各利益相关方的意愿与诉求,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拟收集和征求公众关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湛江港东海岛港区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液化烃码头工程规模调整。
2.建设地点
湛江港东海岛港区北部中科炼化配套码头区。
3.建设内容及规模
******有限公司计划安排,拟将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已建2个5千总吨液化烃泊位变更为1个5万总吨液化烃泊位,并兼顾2艘5千总吨液化烃船舶靠泊。
4.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预算为40806.33万元。
5.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总工期为48个月。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对项目所涉及的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估计等内容进行评估;
2.对项目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3.对项目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评估;
4.对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居民个人、家庭或相关单位自身利益的影响;
3.本项目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
4.公众对本项目实施的态度;
5.公众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参与形式及截止时间
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等方式提出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截止时间: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