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2017-441900-54-01-812650
投资项目名称
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清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519标)
标段(包)名称
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清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519标)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市级),国有或集体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市级40.00%),国有或集体投资6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东莞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长57.46km,其中高架段线路长度约7.71km,占一期工程13.41%;地下段线路长度约49.43km,占一期工程线路长度约86.03%;过渡段长度约0.32km,占一期约0.56%。设置车站25座,其中3座高架站,22座地下站,平均站间距2370m。最大站间距5053m,为水濂山站~大岭山北站区间;最小站间距851m,为中心广场************控制中心,全线共设置4座主变电所,分别位于道滘车辆段、旗峰公园(与2号线共享)、松山湖和黄江停车场。
招标内容
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清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519标),所需的设备以及必需的附属设备、随机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试验仪器和相关技术服务。(具体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工期(交货期)
见用户需求书具体要求。招标人保留根据项目建设调整执行期的权利。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6434.9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资质,具备下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 1.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9年7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清分系统项目业绩(新线建设项目或改造项目)。 (1)项目时间的认定:以预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包含参与单位和线路开通运营时间相关内容的证明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如有)、②采购合同(含供货清单)、③含验收时间的业主出具的预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包含参与单位和线路开通运营时间相关内容的证明。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业主证明。 (3)若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须为该业绩联合体的牵头人。 1.1.3 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已按照附件二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② 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各方)未在以往工程中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详见附件一)。 ③投标登记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各方)须已完成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1.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2.1 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个。 1.2.2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三)。 1.2.3 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成员的授权函(格式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四)。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无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9年7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清分系统项目业绩(新线建设项目或改造项目)。 (1)项目时间的认定:以预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包含参与单位和线路开通运营时间相关内容的证明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如有)、②采购合同(含供货清单)、③含验收时间的业主出具的预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包含参与单位和线路开通运营时间相关内容的证明。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业主证明。 (3)若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须为该业绩联合体的牵头人。
其他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有限公司网站(******/)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1月16日 17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2月13日 10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2月13日 10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年2月13日 10时0分
开标地点
第0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人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东莞轨道交通大厦
招标人联系人
张工、吴工
联系电话
0769-******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街道西平社区下手新村一巷17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李工、温工
联系电话
0769-******
招标监督机构
******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69-******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无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集团企业库
sl******0021-******120140.gzzb
招标公告-清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519标)电子标.docx
用户需求书-清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519标).docx
招标文件-清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519标)电子标.docx
用户需求书-清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519标).pdf
招标公告-清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519标)电子标.pdf
招标文件-清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519标)电子标.pdf
2017-441900-54-01-812650
投资项目名称
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清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519标)
标段(包)名称
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清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519标)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市级),国有或集体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市级40.00%),国有或集体投资6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东莞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长57.46km,其中高架段线路长度约7.71km,占一期工程13.41%;地下段线路长度约49.43km,占一期工程线路长度约86.03%;过渡段长度约0.32km,占一期约0.56%。设置车站25座,其中3座高架站,22座地下站,平均站间距2370m。最大站间距5053m,为水濂山站~大岭山北站区间;最小站间距851m,为中心广场************控制中心,全线共设置4座主变电所,分别位于道滘车辆段、旗峰公园(与2号线共享)、松山湖和黄江停车场。
招标内容
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清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519标),所需的设备以及必需的附属设备、随机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试验仪器和相关技术服务。(具体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工期(交货期)
见用户需求书具体要求。招标人保留根据项目建设调整执行期的权利。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6434.9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资质,具备下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 1.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9年7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清分系统项目业绩(新线建设项目或改造项目)。 (1)项目时间的认定:以预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包含参与单位和线路开通运营时间相关内容的证明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如有)、②采购合同(含供货清单)、③含验收时间的业主出具的预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包含参与单位和线路开通运营时间相关内容的证明。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业主证明。 (3)若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须为该业绩联合体的牵头人。 1.1.3 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已按照附件二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② 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各方)未在以往工程中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详见附件一)。 ③投标登记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各方)须已完成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1.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2.1 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个。 1.2.2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三)。 1.2.3 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成员的授权函(格式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四)。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无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9年7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清分系统项目业绩(新线建设项目或改造项目)。 (1)项目时间的认定:以预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包含参与单位和线路开通运营时间相关内容的证明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如有)、②采购合同(含供货清单)、③含验收时间的业主出具的预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包含参与单位和线路开通运营时间相关内容的证明。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业主证明。 (3)若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须为该业绩联合体的牵头人。
其他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有限公司网站(******/)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1月16日 17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2月13日 10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2月13日 10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年2月13日 10时0分
开标地点
第0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人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东莞轨道交通大厦
招标人联系人
张工、吴工
联系电话
0769-******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街道西平社区下手新村一巷17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李工、温工
联系电话
0769-******
招标监督机构
******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69-******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无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集团企业库
sl******0021-******120140.gzzb
招标公告-清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519标)电子标.docx
用户需求书-清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519标).docx
招标文件-清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519标)电子标.docx
用户需求书-清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519标).pdf
招标公告-清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519标)电子标.pdf
招标文件-清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519标)电子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