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六家桥乡
******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17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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