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道路施工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道路施工项目(项目编号:2024-JL01-G1107)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依托场区原有道路基础进行扩建、硬化和翻新等。
2.2建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2.3招标控制价:******.16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以及为完成工程所需的辅助工作等其他工作内容。
2.6其他: 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应为以下主体之一:1)国有企业;2)事业单位;3)军队单位;4)非外资控股企业。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港、澳、台及三资企业或外商投资背景(提供承诺书)。
3.3投标人企业信誉要求:参与此项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截图,截图应为开标前7个工作日内(以建设单位开标前一日查询结果为准,以军队采购网查询记录为准)。
3.4 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外省市进京企业须具有在北京市住建委进行备案的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本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外省市进京企业其拟派该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在北京市住建委进行备案的证明材料。
2)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承诺函(须本人签字)。
3)需提供投标人2023年9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为准。
4)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证书。(2023年9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为拟派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为准。
3.7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9年9月1日至今),具有独立完成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建设或市政道路建设业绩。业绩取得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首尾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项目概况页)、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8 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事务所出具的三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复印件)。
3.9 为本项目提供过前期咨询、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视情给与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11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前通过军队采购网(网址:******)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报价方)投标无效。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5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室持单位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非外资控股企业,无港、澳、台及三资企业或外商投资背景承诺书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 10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良乡评标区(北京市房山区稻田南里15号)。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和北京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部 采购服务机构:
地 址:北京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
邮 编: / 邮 编:/
联 系 人:张先生、吴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 网 址:/
******银行: /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邮 编:/
联 系 人:张博、刘伟、李晓茹
电 话:******转8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