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湛江市城乡融合绿美示范点项目-坡头区下岭村建设,我局计划开展城乡融合绿美示范点项目-坡头区下岭村施工单位选取工作。
一、项目内容:
负责在坡头区下岭村种植绿化,包括清除原有草皮、杂草、种植绿化等工作。预算465663.78元(详见附件),超出预算报价文件作废。
二、供应商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
(二)供应商须持有相应资质证书。
(三)竞价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参与方式:
有意向参与单位请将报价文件,公司资质,业绩,联系地址等相关文件于8月8日下午5点前密封送至我局参与报名。联系电话:******
附件:城乡融合绿美示范点项目-坡头区下岭村预算审核报告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