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街三甫社区微改造******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1月26日15:00至2025年2月6日00:00止),具体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办事处
联系人:王科联系电话:020-******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金花直街11号
******办事处
2025年1月26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造价及图审上网版).zip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投标价(元) | 356110.50 | 350742.00 | 356897.88 |
下浮率 | 0.50% | 2.00% | 0.28% |
综合得分 | 91.37 | 73.26 | 71.95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戴德君/建[造]******020982 | 贾红/建 [造]******010416 | 郭志泉/建 [造]******019097 |
服务期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质量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办事处
联系人:王科联系电话:020-******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金花直街11号
******办事处
2025年1月26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造价及图审上网版).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