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红安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HBHA-202411FJ-******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HA-202411FJ-******1 | ||||||||||||||||||||||||||||||||||||||||
1.招标条件 | ||||||||||||||||||||||||||||||||||||||||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红安县 建设规模:完成5.77万平方米的传统建筑房屋维修改造、1.51万平方米的乡土文化传承与保护、1.99万平方米的青石、块石、卵石街巷改造等村落建筑保护及环境整治工程;配套完成1850亩的青茶基地、1450亩的桃树基地、2650亩的野菊花基地、3050亩的花生基地以及2550亩的红苕基地等红色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工程与6000平方米的传统文化民宿改造工程。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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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5.77万平方米的传统建筑房屋维修改造、1.51万平方米的乡土文化传承与保护、1.99万平方米的青石、块石、卵石街巷改造等村落建筑保护及环境整治工程;配套完成1850亩的青茶基地、1450亩的桃树基地、2650亩的野菊花基地、3050亩的花生基地以及2550亩的红苕基地等红色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工程与6000平方米的传统文化民宿改造工程。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5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1-30 合同估算价:28547.1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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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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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级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近五年(自2019年11月至2024年11月,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13000 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 (5)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②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③设******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2年、2023 年度财******银行资信证明(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财务情况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报表、报告应清晰可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要求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不要求其他单位)。(7)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 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⑤组成联合 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 2 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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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09日至2024年11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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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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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同时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6.2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后,通过单位信息-修改信息-电子件管理,依次点击获取营业执照证件、获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可直接调用上述证照。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省平台获取证照库电子件操作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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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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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8日 | ||||||||||||||||||||||||||||||||||||||||
备注: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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