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承接廉江市城区供排水综合整治工程(一期)第一标段建设工程,因施工需要,向我局申请迁移的6棵秋枫(详见清单),经我局工作人员到现场勘察及核对相关资料,申请内容与申请资料一致,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并社会征求意见,公示期限: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公告期限内,如有不同意见,均可注明“迁移树木意见”字样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递交(发至邮箱:******)若公示期内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我单位将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园林管理股(联系电话:0759-******)。
附件:申请处理绿化的苗木位置和现状照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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